【导读】2018赣州事业单位安远县公开招聘特巡警队员(编外临时人员)实施方案,赣州人事考试网赣州华图更新发布赣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事业单位报名时间,事业单位笔试,事业单位培训课程等,详情0797-8177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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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解决公安机关警力不足问题,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男性特巡警队员5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并公平、公开、公正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按照“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突出专业、强化监督”的指导思想,采取面试与体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招聘。
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范围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原来或现在常住户口在安远县的;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至26周岁(含),持有B1照驾驶证以上者放宽至35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8年9月6日);
6、身高168厘米及以上,裸眼视力4.8及以上,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文化,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取;
7、招聘后,服从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受过行政开除公职处分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未满5年的;
4、近五年内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5、身体或智力有残疾的;
6、其它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1、发布公告(2018年8月16日)。通过文件、安远县人民政府网和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7日—9月6日(双休日照常上班)。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地点在安远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地址:九龙工业园区天华现代农业公司旁)。
①、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报名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和有关材料(如退伍证、专长等级证书等)。
②、资格审查(9月7日-9日)。县人社部门会同县公安局,根据规定的招聘条件,审查报考者资格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9月10日—9月11日)。报名参加考试招聘人员持身份证到安远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
(1)体能测试(9月12日)
体能测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测试成绩参照公安民警体能训练标准进行,测试项目为男子引体向上、100米和1000米跑,三个项目成绩之和为体能测试成绩,其中引体向上按30%折算,100米跑按20%折算,1000米跑按50%折算,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达标。测试地点在县体育中心。
体能测试成绩不达标者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9月14日)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入闱的面试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的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面试成绩为100分。
(3)加分原则:
2015年(含2015年)以后退伍的士官加5分、退伍的战士加3分,2014年(含2014年)以前退伍的加2分;政法院校毕业或者非政法院校体育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加5分、专科生加3分、中专生加2分;持有B1照驾驶证以上者,加5分;有养警犬经历者,加5分(若有重复,不可叠加,取最高分加分)。
(4)核定成绩和排名(9月15日)
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成绩,考生成绩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5)体检和政审(9月21日前)
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50名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在县妇女儿童医院进行;政审主要考察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胜任报考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等有关方面情况。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公示。
政审结束后,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公安局确定拟招聘人选,并在安远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天(9月24日—9月28日)。对公示有异议并经调查认为不宜聘用的不予招聘,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照参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管理方式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由县人社局抄告县公安局和县财政局,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新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县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合同期满,经县考核合格的,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受聘人员的日常管理由县公安局负责。县公安局每年要对聘用人员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评,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五、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基本工资为2600元/月,由县财政承担。在聘期间实行浮动工资制,自聘用起工作满一年,基本工资基础上上调100元,即2700元/月;工作满两年,基本工资基础上上调200元,即2800元/月;工作满三年,基本工资基础上上调300元,即2900元/月;工作满四年以上,基本工资基础上上调400元,即3000元/月。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缴交。
本方案由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 安远县公安局
2018年8月16日
安远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特巡警队员(编外临时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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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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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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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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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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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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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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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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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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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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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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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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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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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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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主
要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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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
称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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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职业 |
联系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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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意见 |
县人社局初审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审查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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