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8年第二季度江西赣州市皮肤病医院招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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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院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报请市卫生计生委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五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在职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学习所获学历;考生所学专业以教育部门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和《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以下简称“四个专业目录”)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未特别注明年龄要求的岗位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工作经历要求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16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17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五)其他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在编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未提供以上相关证明,但所在单位出具了同意拟聘用考生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辞职辞聘证明的,视同单位同意报考)。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择优聘用。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类岗位笔试内容为与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7日17时。
2、报名方式及要求:报名者可登录赣州市皮肤病医院官网,在招聘公告中自行下载《赣州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信息填写无误后(要求粘贴考生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和报考岗位所需提供的其他证件电子版发至我院招聘考试专用邮箱(gzspfbyy@163.com),邮件名称注明“应聘的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原则上,开考比例需达到1:3;对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和紧缺岗位,经医院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面试入闱成绩不低于70分。
(三)资格审查
初审:我院办公室将在2018年4月18日前对考生个人信息、证件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经邮箱回复初审是否通过、发送笔试准考证,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