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江西省2015年度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面试资格审查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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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5年度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面试资格审查安排表 |
设区市或省直招录机关 |
联系电话 |
审查时间 |
审查地点 |
注意事项 |
省司法厅 |
0791-88697380 |
2015年11月6日
下午14:00—17:30 |
江西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术报告大厅
(1.乘2路、88路到青山路口,再转乘210路过八一大桥,到瀛上路口站下,往前走200米即到;2.火车站乘232路到瀛上路口站下,往前走200米即到。) |
一、考生须带以下材料:
1、考试报名表和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系统打印);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3、高中或高中以上毕业证原件,凡提供大专以及上毕业证的需要同时提供在高等教育网(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二维码学历认证材料;4、退役士兵证原件;5、与准考证同底相片二张;6、以上1至4项复印件各二份。
二、请各位考生及时与录用监狱政治处取得联系。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南昌监狱政治处:0791—85269058;洪城监狱政治处:0791—83717870;
赣西监狱政治处:0795-5484157;豫章监狱政治处:0791—83711234;
温圳监狱政治处:0791—85547043;女子监狱政治处:0791—83711632;
未成年犯管教所政治处:0791—83718674。 |
南昌市 |
南昌市公安局:0791-88892216,安义县司法局:0791-83986180 |
11月6日上午半天9:00-12:00 |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南昌市新府路118号市政府大楼北八楼 |
1、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江西省2015年度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录面试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其中考试报名表需3份,并在本人签名处签字;其它材料的复印件需3份;
2、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交面试费30元;
3、资格审查可以委托他人进行,除需携带考生资审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
九江市 |
0792-8211580 |
2015年11月6日(星期五)8:30—17:00 |
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166号,九江市市民服务中心主楼2号楼D213-215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按照省公务员局公告携带有关材料。
2、为方便考生,如在九江有亲朋好友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相关证件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
萍乡市 |
0799-6835158 |
2015年11月6日(8:30-11:30; 14:30-16:30) |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公务员科(萍乡市建设中路2号) |
1、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江西省2015年度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录面试公告》中规定的资格审查材料,及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其中《报名表》需2份。
2、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交面试费30元及3张与《笔试准考证》同底照片,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3、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
新余市 |
0790-6736721 |
11月6日 |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十二楼1217 房 |
|
上饶市 |
0793-8198873 |
11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
上饶市行政中心C区C0112室(凤凰大道中段,市民公园后面) |
1、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江西省2015年度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录面试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其中考试报名表需2份,并在本人签名处签字;
2、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并交面试费30元;
3、不在本市的考生资格审查可以委托他人进行,除须携带考生资格审查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4、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
吉安市 |
市司法局:0796-8332703 市人社局:0796-8230822 |
11月6日 |
吉安市司法局政治处(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B座6楼605室) |
1、按照省公务员局公告携带有关材料。
2、乘坐9路、8路、3路公交车在行政中心下车 |
抚州市 |
0794-8222121 |
11月6日上午9:00-12:00 |
抚州市人社局公务员科(抚州市文昌大道1290号) |
考生提供《省面试公告》材料,别外还须提供学历、学位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