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4年度赣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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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
为加强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组织实施2014年赣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征集招聘岗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鉴于我市正在进行机构改革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政府指示,今年只组织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招聘重点是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和紧缺急需的其他岗位。此次不组织先面试、后笔试的特殊岗位人员招聘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要求面向社会,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也可以报考。未要求全日制学历的岗位,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均可报考,具体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实际需要确定。为鼓励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稳定基层人才队伍,各县(市、区)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设置本地户籍(本地生源)条件,乡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本地户籍(本地生源)人员的数量,不得超过乡镇招聘计划数的30%。超过比例申报本地户籍(本地生源)人员招聘计划的,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将直接调整至乡镇招聘计划数的30%以内。招聘单位,尤其是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根据岗位工作的实际需要,不在学历学位、专业等方面设置过高条件,只要能胜任岗位要求,应当允许大专乃至中专毕业生报考。
三、招聘程序
赣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卫生局统一组织进行,人事考试中心具体负责各项考务工作。
公开招聘工作按下列程序组织进行:申报招聘岗位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包括网上改报)及缴费、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其中,笔试由市人社局、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及工勤岗位(行政、后勤、非医学教学类等)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即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常识、科技知识、时事、公文处理、赣州市情等(不指定教材);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医学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面试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下同)、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实行全市统一时间、统一命题,具体组织工作分别由市、县(市、区)人社局、卫生局负责,市人社局、卫生局下派巡视员进行指导。
四、申报招聘计划的内容
各招聘单位根据编制部门核准使用人员编制情况和工作岗位需要确定招聘计划。市直事业单位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 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申报表》(附件1)、《赣州市 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汇总表》(附件2)。各县(市、区)卫生局填写《赣州市 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汇总表》(附件2)。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申报招聘计划需经市卫生局同意,并附上编制部门核准使用编制文件(复印件),由市卫生局汇总后统一报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汇总表由县级卫生部门填写、人社部门复核后,由县(市、区)卫生局统一报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报送计划时,请将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报送。
今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具体笔试科目分:
1、临床类别卷。报考专业包括: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病理诊断、超声诊断、临床医疗、麻醉医学、妇幼保健医学、康复治疗学、耳鼻喉等;
2、中医类别卷。报考专业包括: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骨伤等;
3、公卫类别卷。报考专业包括: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等;
4、护理类别卷。报考专业包括护理学、助产、护士等;
5、检验类别卷。报考专业包括医学检验、卫生检验检疫、医学检验技术等;
6、理化检验类别卷:报考专业包括化学化工、食品工业等;
7、药学类别卷:报考专业包括药学、中药学、临床药学、药物制剂等。
各县(市、区)、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申报招聘计划时,请对照上述分类填写招聘岗位的“笔试科目(类别卷)”栏目,如:“临床类别卷”。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以外的招聘岗位(行政、后勤、非医学教学类等),“笔试科目(类别卷)”栏目填“公共科目”。
五、有关事项
1、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一经报出,由市人社局审核发布招聘公告后,招聘单位不得要求随意变动,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执行。
2、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条件设置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2]86号)规定设置招聘条件,不能设置歧视性、违反法律法规的条件。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在职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学习所获学历;考生所学专业以教育部门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和《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规定为准。对专业要求不是特别强的岗位,岗位条件尽可能按专业大类设置,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一般应设置3个及以上相近的专业条件,考生所学专业需与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一致方可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指毕业后工作经历,不含大学期间实习、社会实践经历。未特别注明要求相关专业(岗位)工作经历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
3、各地、各单位单位招聘计划请于9月25日前报送市卫生局秘书科,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4、各用人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8392189、邮箱:190464557@qq.com)、市卫生局秘书科(电话:8169011、邮箱:gzwsj@126.com)联系。
附件1:《赣州市事业单位 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申报表》
附件2:《赣州市 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汇总表》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赣 州 市 卫 生 局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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