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按笔试成绩分村支书类取前10名,社区支书、村(居)主任类取前5名列为考核对象。
江西人事考试网同步石城人民政府网考试信息:2013年石城县从优秀村书记、村委会主任中选聘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更多内容请关注(江西华图/江西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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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石城县委办公室、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城县2013年从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中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党办字〔2013〕113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县从优秀村(社区)支书、主任中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过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程序,依据笔试成绩,按选聘计划的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了15名入闱考核对象,即将进入考核环节,现制定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按笔试成绩分村支书类取前10名,社区支书、村(居)主任类取前5名列为考核对象。
二、考核内容。总分为40分,主要分为民主测评和加分两部分:
1、民主测评。分值为15分。分两个层面进行,按优秀率计分。计算方法:优秀票÷有效票×分值=该项测评分。
(1)所在村(居)测评分7分。参加对象为村(居)“两委”委员、村(居)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或社区负责人)、“五老”人员和在村(居)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共30人组成。
(2)所在乡镇党委、政府评议8分。参加对象为党政班子成员、站所负责人及一般干部代表共30人组成。
上述参加对象由考核组根据乡(镇)、村提供的花名册随机圈定。
2、加分。分值为25分。
(1)任职加分。分值为10分。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按任职年限每年按0.6分计分累加(任职时间相加满12个月为一年,不足12个月部分不作一年累计,任职年限计算至2013年7月31日,不是“一肩挑”的可两项任职累加);现任书记、主任“一肩挑”的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2)奖励加分。分值15分。2006年以来个人或所在村获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级综合表彰的{指以一级党委、政府名义表彰的,且必须是本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期间获得的,以下单项工作表彰类推},分别按6分、4分、3分、2分加分,单项工作表彰(指以县处级以上部门或领导小组表彰的)的按4分、3分、2分、1分加分,不同奖项分可累加,同一年度不同级别奖项的同一奖项取最高分值。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
以上加分依据均以相关文件或证书原件为准,由考核对象向考核组提交原件和一式三份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所有材料2013年9月27日前交齐,逾期不予受理)。以上分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考核程序
1、组织乡、村两级测评。
2、现场初审加分项目材料。
3、纪委、组织、人保等部门联合会审加分项目材料。
四、考核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