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7年赣江新区定向选调行政审批局内设处室负责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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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江西省直、南昌市直、九江市直单位和江西省内国家级开发区定向选调行政审批局内设处室负责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名额及选调范围
行政审批局内设处室负责人4名。
选调范围:面向与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江西省直、南昌市直、九江市直单位和江西省内国家级开发区,如政府办公厅(室)、发改、市场监管、城建、安监、规划、环保、教育、卫生、文化、民政、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每个单位只能推荐1人。
二、选调条件
1、报名条件
①报考人员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公务员法实施机关在编在岗人员,可报名;
②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③具有丰富的行政审批经验,熟悉行政审批政策、流程等,到岗后能独立履职;
④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⑤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④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⑤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
⑥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1、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9日至10日(9:00—17:00),报名地点为赣江新区管委会一楼大厅(南昌市儒乐湖大街399号)。报名费用为50元/人。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在公告附件内下载并填写《赣江新区定向选调行政审批局内设处室负责人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附件2)。
(2)自行打印《报名推荐表》,本人签名后,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省直单位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市直单位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组盖章,国家级开发区由所在区党工委盖章)。
(3)本人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与《报名推荐表》同底色彩色照片2张;
④《报名推荐表》盖章原件、公务员(参照管理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现任职务及任职时间证明材料、近三年考核结果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4)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缴费,并领取准考证。
2、考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重点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该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3、体检与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按1:3比例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试人员自理,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考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调任用工作条例》组织实施,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具体表现,突出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等。
4、研究与任职。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经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于2018年1月底前完成。拟选调人员进行3个月试用考察,试用考察期间不转移人事关系。试用考察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不胜任的,不予录用。
四、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新区机关绩效激励制度执行。
五、其他事项
1、详情请登陆赣江新区官网(www.gjxq.gov.cn)、江西省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询。
2、考生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拨打以下电话。
岗位咨询电话:0791—87378601,87376209
监督电话:0791—87311569
附件:1、《公开选调岗位表》
2、《赣江新区定向选调行政审批局内设处室负责人报名推荐表》
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
2017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