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会昌县给公开选聘县城中小学(幼儿园)科级干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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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建立公开透明、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校长选聘任用制度,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科级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本次共选聘6名科级干部。其中正科级干部 1名,副科级干部5名。所选聘的副科级干部中,职业学校1名,初中学校1名,小学学校2名,幼儿园1名。
二、条件及资格
报名人员应符合《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还需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一)年龄:男性48周岁以内(196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以内(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学历:报考小学、幼儿园副科级岗位的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学校正副科级、职业学校副科级岗位的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职称:报考小学、幼儿园副科级岗位的应具有小学高级及以上或中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报考初中学校正副科级岗位、职业学校副科级岗位的应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
(四)岗位条件
1. 应聘初中学校正科级岗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初中(含)以上教师资格证;
(2)具有初中(含)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现任副科级岗位满2年(含)以上干部。
2.应聘职业学校副科级岗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
(2)具有高中(中职)教学工作经历,且现任正股级干部满3年(含)以上。
3.应聘初中学校副科级岗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初中(含)以上教师资格证;
(2)具有初中(含)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现任正股级干部满3年(含)以上。
4.应聘小学学校副科级岗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小学(含)以上教师资格证;
(2)具有小学或初中教学工作经历,现任正股级干部满3年(含)以上。
5.应聘县幼儿园副科级岗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应为女性教师;
(2)幼师(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3)具有幼教或小学教师资格证;
(4)现任正股级干部满3年(含)以上。
(五)任职年限计算至2017年8月31日。
(六)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3)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以下的或因受党纪政纪处分确定为“不确定等次”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规定不能提拔使用的。
(5)其它有明确规定不具备晋升职务资格的。
三、选聘程序办法
1.发布公告。2017年8月4日~8日,在会昌电视台、会昌党务公开网、会昌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发布公开选聘公告。
2.公开报名。2017年8月8日~9日,符合报名条件者带报名表(下载电子版填写,用A4纸双面打印)、任职文件(可复印件,要有发文单位审核印章)、计划生育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编制证、荣誉证原件和复印件(用A4纸单面复印),一寸免冠近照6张,到会昌县教育局人事股(教育局二楼)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电话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8月9日下午6:00。选聘岗位每人只能报考应聘一个岗位,如某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不足1︰3,则取消或调减选聘岗位。
3.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于8月11日下午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的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者,取消其选聘资格。
4.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答辩,按笔试占40%、面试答辩占60%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学校治理能力等。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入闱面试人选(入闱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答辩。满分为100分,根据面试者应聘动机、理论水平、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表达应变能力、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由面试小组综合评分。
5.体检。按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聘职位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入闱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体检),由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组织考察。由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聘职位作出评价。考察采取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其中考试总成绩15%计入考察分值),考察方案(含综合素质、群众公认、年度考核、奖励情况、总体评价等)另行制定。
7.确定建议人选。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1︰2研究确定各选聘职位建议人选。如领导小组集体认为无合适人选,则该选聘岗位可以空缺。
8.研究决定。聘用人选按1︰2报县委常委会票决决定。对拟聘人选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公示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办理聘用和人事关系手续。
本方案由会昌县公开选聘中小学(幼儿园)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7-5636541
地址:会昌县城南街150号
邮编:342600
联系人:县教育局赖日高(13870767707)
会昌县公开选聘中小学(幼儿园)
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4日
相关附件:
会昌县公开选聘中小学校长(负责人)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