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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模拟试卷答案及解析

2016-09-21 09:57 公务员考试 //jx.huatu.com/gwy/ 作者:邓振龙 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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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华图教育(微信ganzhouhuatu)分享提供2016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模拟试卷(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第l~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

  1、【答案】D

  【解析】民法调解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警戊与其所属单位不是平等主体,其与所属单位之间产生的人事纠纷不属于民法调整的对象。

  2、【答案】C

  【解析】诚实信用的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时,应当按照诚实善意的态度,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赵某弄虚作假,采用欺骗手段与钱某交易,在损害了钱某的利益的基础上使自己获取不正当利益,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

  3、【答案】C

  【解析】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本题的四个选项中,只有C选项能够产生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当选。

  4、【答案】A

  【解析】赵某9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既不能自己独立实施民事行为,也不能经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独立实施民事行为,其民事行为,只能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及报酬的行为有效。

  5、【答案】D

  【解析】宣告死亡的条件包括:须有失踪的事实;须失踪达到法定期间;须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死亡的申请;须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进行死亡宣告。不包括宣告失踪的前置程序。

  6、【答案】B

  【解析】在个人合伙中,在合伙协议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入伙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由于孙某反对,李某不能成为合伙人,也不要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

  7、【答案】B

  【解析】行为是民事主体有意识的活动,即在民事主体意识支配下进行的活动。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象,现象不受民事主体的意识支配。本题中只有C项是民事主体意识支配下进行的活动,其他选项均为事件。特别注意C选项,如果是“办理结婚登记”,则是行为。

  8、【答案】D

  【解析】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因行为有法定的重大瑕疵而须以诉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欺诈、胁迫。D选项不符合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特征,符合题意,当选。

  9、【答案】A

  【解析】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管理人的义务:适当管理的义务;通知义务;报告、计算义务。管理人的权利:请求本人偿还必要费用;损害赔偿请求权。

  10、

  【答案】C

  【解析】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1年,财产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一般是2年。

  11、【答案】D

  【解析】赵某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是效力待定,即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生效;被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生效,由行为人承担法律后果。

  12、【答案】B

  【解析】根据物的从出关系,分为原物与孳息。

  13、【答案】B

  【解析】买卖不破租赁是规则,不是原则。

  14、【答案】D

  【解析】《物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15、【答案】B

  【解析】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16、【答案】C

  【解析】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不知情的第三人;如果受让人的受让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则受让人将依法即时取得对该物的所有权。

  17、【答案】A

  【解析】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18、【答案】B

  【解析】物上代位性是指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财产因损毁、灭失所得赔偿金等代位物上,其是担保物权的重要特征。我国《物权法》第174条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损毁、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19、【答案】B

  【解析】《物权法》第245条第2款: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20、【答案】A

  【解析】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交易关系的法律,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21、【答案】A

  【解析】商业广告是要约邀请,但商业广告的内容明确、具体,符合要约条件的是要约,其他选项是要约邀请。

  22、【答案】D

  【解析】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3、【答案】B

  【解析】诉讼时效抗辩权是永久抗辩权,其他选项是一时抗辩权。

  24、【答案】B

  【解析】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行使的对象仅限于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

  25、【答案】A

  【解析】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履行完毕(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

  26、【答案】B

  【解析】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7、【答案】D

  28、【答案】A

  【解析】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的年龄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9、【答案】D

  【解析】可撤销婚姻,是指已成立的婚姻关系,因欠缺结婚的真实意思,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30、【答案】C

  【解析】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下列财产不能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与人身有关的和专属性的财产权、国有资源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

  31、【答案】B

  【解析】收养关系成立,生父母子女关系消灭,赵某只能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32、【答案】B

  【解析】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

  33、【答案】D

  【解析】未尽合同的诊疗义务即可确定有过错,不需要再推定其过错。

  34、【答案】B

  【解析】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即过错推定。

  35、【答案】C

  【解析】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销售者要求赔偿。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简答题:第36~38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36、【答案要点】

  在失踪人被宣告死亡后,对于失踪人失踪前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与自然死亡相同的法律后果。(2分) 具体包括:

  ⑴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归于消灭;(2分)

  ⑵其财产由继承人依法继承;(2分)

  ⑶其婚姻关系归于消灭;(2分)

  ⑷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事实上并未死亡,则其在生存地仍然有权实施民事行为。(2分)

  37、【答案要点】

  ⑴相邻关系具有法定性,地役权具有意定性;(2.5分)

  ⑵相邻关系非独立的权利,系所有权的限制或扩张;地役权系独立的物权;(2.5分)

  ⑶相邻关系无须登记;地役权不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2.5分)

  ⑷相邻关系的调整是一种最低限度的调整,而地役权则依当事人意思而定。(2.5分)

  38、【答案要点】

  留置权,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财产以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并在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3分)

  留置权消灭的原因主要有:

  ⑴主债权消灭;(1.4分)

  ⑵留置权实现;(1.4分)

  ⑶留置物灭失;(1.4分)

  ⑷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并被债权人接受;(1.4分)

  ⑸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1.4分)

  三、论述题:第39小题,20分。

  【答案要点】

  侵权责任,是行为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的责任。(1分)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1分)

  两者的不同之处:

  ⑴归责原则不同。侵权责任一般采过错责任原则。在法律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采无过错责任原则。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而当事人双方又无过错,依公平观念,也可采公平责任原则。违约责任一般采无过错责任原则,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采过错责任原则。(3分)

  ⑵构成要件不同。侵权责任,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因其适用的归责原则不同而有所不同,但一定要有损害后果的存在,无损害则无侵权。在违约责任中,损害后果不一定是承担责任的要件。(3分)

  ⑶举证责任不同。在侵权责任中,一般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有义务证明加害人有过错。而在违约责任中,非违约方只要证明对方有违约行为即可,不需要证明违约方有过错。(3分)

  ⑷免责条件不同。在侵权责任中,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在违约责任中,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事由。(3分)

  ⑸责任形式不同,侵权责任的形式包括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既包括财产责任,也包括非财产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3分)

  ⑹损害赔偿的范围不同。在侵权责任中,损害赔偿的范围不限于财产损害,还包括人身损害及其他损害。在违约责任中。损害赔偿的范围限于财产损害。(3分)

  四、案例分析题:第40~41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40、【答案要点】

  1.要约邀请。(2分)

  2.要约。(2分)

  3.反要约。(2分)

  4.A地。(2分)

  5.生效。(1分)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的法律后果归法人。(2分)

  6.不是。(1分)双方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进行了协商。(3分)

  41、【答案要点】

  1.不需要承担责任。(2分)赵某的过错行为与其所受伤害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3分)

  2.要承担责任。(2分)门卫离岗,学校未尽到管理之责。(3分)

  3.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2分)两人的侵权行为没有造成同一损害后果,两人应对自己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各自承担责任。(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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